您好,欢迎进入农工党宁夏区委会网站!
今天是:
通知公告
宁夏财会监督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
发布日期:2021/12/1 16:29:33   点击次数:2308

一、严禁干预被监督单位资金分配等具体业务。

二、严禁以授课费、咨询费等方式从被监督单位获得报酬。

三、严禁向被监督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
四、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文章二维码